一、重要提示
1.尽早完成信息采集,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参加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天津考区)的报考人员需要先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2026年会计中级考试(天津考区)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网上报名缴费在7月2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以免影响考试报名。
2.符合《财务管理》免试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根据《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的要求,“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申请免试者应于2026年5月12日至6月25日通过全国统一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提交免试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以往年度已提交免试申请并经审核确认的人员,可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模块查询,无需再次申请。
3.诚信提供报名信息,营造公平考试环境。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诚实守信为原则,考生报考前应充分阅读并理解报考相关政策及报考条件,报名时应据实填报,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开展异常信息核查。考生报名时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证书签发机构将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资格相关
1.报名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2.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会计工作年限按照每一段会计工作经历,从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累积计算。目前在岗从事会计工作,系统中会计工作结束时间为至今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年限延续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3.在校期间实习是否算入工作年限?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4.报考条件中,“双学士学位”是否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
“双学士学位”不等同于“第二学士学位”。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方式相关
5.报名方式是什么?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系统校验、网上缴费”的报名前审核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信息采集后提交所属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报名。考试报名系统自动校验报名条件,符合报名条件的,直接缴费报名。
6.未进行信息采集能报名么?
不可以。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系统校验、网上缴费”的报名前审核方式。即: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进行信息采集后提交所属区财政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7.报名时间
中级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网上报名缴费在7月2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应于7月1日12:00前完成信息采集。
8.能现场报名吗?
不能。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系统校验、网上缴费”的方式。
9.报名点如何选择?
报考人员可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对应的区财政局作为报名点。报名点与考试地点不直接关联,考试地点将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天津市范围内统一随机分配,具体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初、中级考试合格后,考生需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对应区财政局)领取证书。
10.能选择考点吗?报名点选择会否影响考点安排?
不能选择考点。
报名点与考试地点不直接关联,考试地点将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天津市范围内统一随机分配,具体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
(三)信息采集相关
11.在哪个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报考人员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办理信息采集。首次访问先进行注册,然后选择“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行采集。
12.推荐使用哪些种类浏览器访问“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
访问“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推荐使用最新版谷歌、火狐、360极速等非IE内核的主流浏览器,国产电脑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13.注册时提示“证件号码已占用,请核实”或“手机号已占用,请核实”如何解决?
平台上已有用该证件号码或手机号注册的账号。可以通过点击“忘记密码?”找回账号密码进行登录,或联系所属区财政局删除已注册账号(未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后的无法删除),重新注册后使用。
14.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平台提供支付宝和微信实名认证。有支付宝和微信的可用本人支付宝或微信自主实名认证,无支付宝和微信的可上传证件正反面及本人持证照片,由区财政局人工认证。
15.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不到短信怎么办?
如果系统提示发送成功但并未收到,请先查看手机,可能有拦截软件把系统下发的短信默认为垃圾短信。如果垃圾短信中也查无相关短信,请不要频繁操作获取短信验证码。携号转网的手机号也可能接收不到短信,可更换手机号接收。
16.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是否有次数限制?
有次数限制。注册激活短信验证码,系统会在1分钟内下发,页面提示下发成功后3分钟内可使用。请勿频繁重复获取,否则会导致手机号码24小时内受限无法获取短信验证码。
17.如何将图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等)调至200kb以内?
建议您可使用某些聊天工具的截图功能,照片格式保存为JPG格式。
18.注册成功后,无法登录系统如何排查原因?
(1)检查账号和密码是否正确输入,注意大小写和特殊字符。
(2)登录用户名不要使用姓名,需要使用证件号码或者手机号,如果进入登录页自动带出的,是浏览器保存了其他系统的用户信息,请先清除再录入。
(3)检查网络连接是否正常,尝试重新连接网络。
(4)清除浏览器缓存和Cookie,重新打开浏览器尝试登录。
19.采集如何遵循属地原则?
信息采集遵循属地原则。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采集,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采集。
按照以上原则,已经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应在信息采集属地报名。如果要在信息采集地之外其他省份地区报名,在符合属地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属地关系调转模块,先调转至要报考的地区后再进行报名。
20.信息采集基本信息包括哪些信息,哪些可以修改、怎么进行修改?
基本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个人手机号、照片、通讯地址等信息,在信息采集“基本信息”中填写。照片采集需要上传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片,并且要求不小于 10KB,像素>=295*413px,请仔细阅读上传照片框右侧的说明。
(1)报考人员报名基本信息均来自“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已采集信息,一旦报名缴费成功,不得修改。
(2)报名前,如需更改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请联系所在地区财政局。
(3)报名前,如需更改照片可以通过信息变更进行更换,更换时需要提交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4)报名前,如需更改个人手机号,在个人中心通过接收验证码进行验证修改。
21.报考人员信息采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清晰、完整、近期的标准证件照电子版,要求:jpg格式,不小于10KB,像素>=295*413px,模糊、刘海遮眉、非正面、戴眼镜、戴帽子等照片不符合上传要求。
(2)报名相应层级考试条件要求的学历证明: 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若单证硕士,提供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下学历,提供毕业证书)。 境外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以下资料根据属地条件三选一:
(3)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经历承诺,准确填写工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登记机关名称,并附上近3个月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至今在校学生,提供有学校信息的学生证(照片或扫描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截图。
(5)津籍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非津籍人员另需提供天津市居住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
会计工作经历承诺(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参加高级考试的考生还需提供: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诚实守信为原则,报考人员报考前应充分阅读并理解报考相关政策及报考条件,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报名时应据实提供并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开展异常信息核查。报考人员报名时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不符合报考资格参考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22.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属地关系调转报名期间以外是否也可进行?
可以。信息采集、信息变更、属地关系调转为日常性工作,平时也可进行。
23.审核时间需多久?
属地区财政局工作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审核。
24.审核未通过是否会影响报考?
影响。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按照全国统一平台的提示补正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考试。
25.信息采集数据无法编辑是什么原因?
填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信息时,如遇已存在的数据无法编辑的情况,是由于该条数据是导入系统的历史数据,如需修改,需要回到列表页,点击右侧的删除按钮,删除相关历史经历信息,删除后再新增新的经历信息。
(四)报名缴费相关
26.考试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可使用支付宝或者微信扫描报名系统生成的缴费二维码支付。
27.考试费能退么?
报考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审慎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退费,考生可以不参加考试,并且对下一次报名考试没有影响。
28.缴费成功后,可增加或删减已报考科目吗?
不可以。一旦缴费成功,不得增加或删减已报考科目。
29.重复缴费怎么办?
重复缴费的款项我们将在报名期间每日对账后办理退费手续,经核实后将按原渠道退回。
考生报名缴费时,请务必核对以下信息后再付费。
商户名称:天津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
30.考生支付时显示操作失败,提示“该二维码已被其他app扫码,需要联系商家更换收款码”怎么办?
关闭支付界面,然后回到报名系统重新打开缴费界面,即可支付。
31.怎样知道已经报名成功了?
若报名成功,进入网上报名界面,可以看到“报名成功”的提示。
32.考试费发票如何领取?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缴费后,可自行申领电子票据(本次考试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获取,可通过访问“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网址:https://gov.yeepay.com/gov-bill-platform/login?code=rsqF9g)查询、下载。
(五)准考证打印
33.什么时候打印准考证?
中级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4日。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34.准考证在哪里打印?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会计人员服务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服务大厅”“考试服务”打印准考证。
(六)考后事宜
35.成绩查询网址及时间
成绩查询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index/),具体查询时间以准考证上公布信息为准。
36.合格标准
根据人社部公告,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37.成绩复核
考生如需成绩复核,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申请截止后5日内,天津市财政局对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核完毕后,“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开放成绩复核结果查询,查询期为30日,逾期不再提供查询服务。
38.证书发放
中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印制,发至我市后,我们将及时公告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天津市财政局”(网址:https://cz.tj.gov.cn/)网站、“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通知。
(七)咨询电话
单位名称 | 咨询电话 |
和平区财政局 | 022-23197220 |
河东区财政局 | 022-24136026 |
河北区财政局 | 022-26296175 |
南开区财政局 | 022-27271881 |
河西区财政局 | 022-23278226 |
红桥区财政局 | 022-63015323 |
东丽区财政局 | 022-84375573 |
津南区财政局 | 022-28392385 |
西青区财政局 | 022-27390061 |
北辰区财政局 | 022-26392998 |
武清区财政局 | 022-22173398 |
静海区财政局 | 022-63032575 |
宁河区财政局 | 022-69593852 |
宝坻区财政局 | 022-29241341 |
蓟州区财政局 | 022-82877386 |
滨海新区财政局 (中心商务区、北塘经济区、中心渔港经济区、轻纺经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可拨打) | 022-25856309 |
滨海开发区财政局 (东疆保税港区、滨海旅游区、南港工业区可拨打) | 022-25202612 |
滨海保税区财政局 (临港工业区、空港经济区可拨打) | 022-84906529 |
滨海高新区财政局 | 022-83715916 |
天津市财政局 | 022-23292283 |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原文链接:https://cz.tj.gov.cn/zwgk_53713/tzggx/202606/t20260611_7316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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