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四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用工单位 | 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学历 |
温州市洞头区殡仪服务中心 | 辅助管理员0601 | 邱晶晶 | 男 | 浙江大学 | 工商管理 | 本科 |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 驾驶员 0702 | 曾志文 | 男 | 洞头技工学校 | 计算机应用与维修 | 中专 |
1.公示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起到2023年10月12日止,共3天。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联系电话:63489769。
公示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需到温州市洞头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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