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01岗资格复审及适岗评价材料提交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01岗所有通过初审报名成功的人员(附件1),均需参加资格复审,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收取适岗评价材料,不进行适岗评价。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9:00-17:00。地址及电话: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濠东路15号(南通市崇川区濠河片区保护建设利用指挥部大院内)南楼二楼办公室,0513-85128019。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适岗评价及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须同步提交适岗评价材料。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其中,“标准化工作经历”的认定条件:能同时提供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及该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加盖公章并注明在该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方可判定《工作经历证明》所述的相应时间段为具有标准化工作经历。涉及多段工作经历的,需分别提供相关证明。
考生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以及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适岗评价及面试资格。
考生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适岗评价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二、适岗评价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当日需一并提交适岗评价材料。考生应按《适岗评价材料目录》(附件6)提供材料。
适岗评价材料与资格复审材料有交叉的,需重复提供。
适岗评价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7),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0513-85128019。
监督电话:0513-69818635。
四、本《公告》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01岗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3.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含说明及样表)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
6.适岗评价材料目录
7.委托书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附件1:2023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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