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8月31日)规定的程序,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研究,择优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拟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备注 |
1 | 专利预审 | 蔡侃廷 | 男 | 1995.0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研究生/硕士 | |
2 | 专利预审 | 黄祎 | 男 | 1997.10 | 电子信息 | 研究生/硕士 | |
3 | 专利预审 | 鞠弘宇 | 男 | 1998.07 | 电子 | 研究生/硕士 | |
4 | 专利确权 | 王孟嬉 | 女 | 1991.09 | 机械电子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具有至少3年专利审查经历 |
5 | 专利确权 | 陈玉 | 女 | 1989.12 | 机械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具有至少3年专利审查经历 |
6 | 专利确权 | 陈月婷 | 女 | 1993.08 | 化学工程 | 研究生/硕士 | 通过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4-87978904、87978977;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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