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会计培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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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会计培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啦!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上市公司越来越倾向于使用股权激励来激励员工,以提高公司业绩和竞争力。在这个背景下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股权激励的实施,其中包括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本文将对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解读和分析来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啦!

  一、享受主体

  居民个人

  二、享受时间

  执行时间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优惠内容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四、适用条件

  股权激励须符合以下政策条款规定的相关条件: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第四条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第(一)项

  五、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税率表

  六、温馨提示

  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纳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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