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7月26日发布的《2023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规定,现将考生体检结果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后续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如有疑问,请联系:0574-89384305、0574-89384220(工作时间开放)。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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