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工作组织机构
本次选聘工作在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下简称“县社工选聘办”)。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四、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1.惠水户籍(生源)人员,或配偶为惠水户籍人员,且户籍迁入时限截止到2023年10月7日;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惠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3.惠水县内建档立卡户人员、移民搬迁户人员。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98)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
报考人员对照公布的岗位表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后续环节中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选定所报岗位后,须准确填写系统内《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填写出现错、漏、不实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1日17:00。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需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社工选聘办审核后方可修改。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10月10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表。2023年10月10日17:00至10月11日17:00期间,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申请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选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选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失败。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的,概不退费。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按实际报名(资格
初审合格)人数开考。网上缴费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取消并进行网上公示。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快捷入口: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社区工作者相关知识、惠水县情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具体面试方式由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社工选聘办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作进一步比选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九、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进一步做检查的,经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必须在县社工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惠水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惠水县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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