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拟聘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委组织部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958(3)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8212121)。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委组织部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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