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依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公开选聘执业律师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的具体工作方案及报名表格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1.揭阳市司法局关于选聘执业律师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
2.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3.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
附件:
1.附件1:揭阳市司法局关于选聘执业律师担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方案.docx
2.附件2和附件3(律师事务所报名表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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