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会计网:失业保险金六问六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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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会计网:失业保险金六问六答

  当今社会失业保险金对于因失业而需要经济支援的人来说是一份重要的福利。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对失业保险金的相关问题并不十分清楚。本文将就失业保险金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六问六答,帮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的福利。

  失业保险金六问六答

  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有什么区别?

  有三方面区别。

  参保方式上,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由参保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

  待遇领取条件上,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参保缴费满1年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需连续参保满1年。

  待遇发放方式上,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则是一次性发放完毕。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目前,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全国统一入口已开通。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领。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情形下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农民工可以参加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

  可以。《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由招用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

  近年来,各地扎实推进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工作,农民工可以按城镇职工身份参保,由参保单位和本人共同缴费,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文章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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