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社会保险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保障了我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还为我们在面对各种风险时提供了一份坚实的保障。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社会保险仍是一个复杂且神秘的话题。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社会保险的基础知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
关于社会保险的那些事儿——基础知识篇
1.基本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按照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2.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3.国家对于退休年龄有什么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4.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
5.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满15年,同时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接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6.跨统筹区域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跨统筹区域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缴费满10年的,可以将其他参保地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转移到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原参保地缴费都不足10年的,可以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合并计算待遇。
7.跨统筹区域参保职工,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如何确定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实际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8.职工死亡或者出国定居,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职工死亡或者出国定居,可以向单位所在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申请退还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
9.参保职工死亡后,遗属抚恤金如何发放?
已退休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标准以死亡前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一次性发放20个月。其他参保人员死亡的,抚恤金标准以死亡前最后一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分档发给:缴费年限满10年的,全额发给,一次性发放20个月;满9年不满10年的,发给90%;满8年不满9年的,发给80%;满7年不满8年的,发给70%;满6年不满7年的,发给60%;满5年不满6年的,发给50%;满4年不满5年的,发给40%;不满4年的,发给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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