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市(州)、扩权县2023年省级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如数(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经费,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入“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并根据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将支出列入208类相关科目。
二、请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33号)中确定的使用方向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省对市(州)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你市(州)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扩权县纳入所在市州),做好本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分配表
2.省对市(州)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1日
相关附件:(至原文下载)
附件1.xlsx
附件2:分市州绩效目标.xls
政策来源于:四川省财政厅,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