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及《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浙财大〔2017〕203 号)等文件精神,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计划选用教材(新生)结果经学院党委审议通过后,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和备案。公示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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